在美國的外帶餐館用餐,付小費是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定。由於餐飲行業的服務員收入普遍偏低,甚至有些餐館的服務員的絕大部分收入都要依靠於小費,所以給為顧客服務的服務員付一點額外的”外帶辛苦費”以提高他們的收入水準就成了一種體現社會平等的,而且被社會普遍接受的行為。至於付小費的標準,通常情況是稅前消費的15%-20%。有時也要根據用餐人數,用餐時間,總消費額及服務品質等因素來決定。比如人數超過5人,就要付18%以上的小費,拿著筆在收據上左右晃。然後外帶收銀員很nice的指著我收據上”Signature(簽名)”的地方說,在這兒簽名。我樂顛顛的簽上名字,把收據還給他。收銀員依然笑嘻嘻的接過收據,並沒有任何異樣(因為如果是在餐廳就餐而沒有給小費的話,說不定連餐廳老闆都會追上來詢問是不是餐廳的服務不好了有哪些地方不滿意之類的話)。至此我心頭的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以後再遇到類似情況也不用不知所措了,小欣慰一下。當然這裡只是在PizzaHut的情況哈。針對網上的討論,我覺得在”外帶食品付小費”這個問題上,這樣做會在最大程度上做到舉止得當:1.如果是一般的餐廳,Pizza店和一般的西餐店等,所點的外帶食物在50元以內,是不用付小費的;2.如果是高檔餐廳,或者總消費額達到了50元以上,建議支付10%的小費;3.如果有服務員將你點的外帶送到你車上的話,是一定要付小費的,2-3元/次;4.如果這家餐廳是你經常光顧的,到了店員或收銀員每次都能夠認出你來的程度,那麼外帶建議還是要付小費的。這樣才能成為有禮且具有風範的紳士。http://www.domino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