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借貸主管部門向開發企業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開發項目價款中的其他各項費用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再向開發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第二十二條凡具備招標、房屋借貸拍賣條件的開發項目,都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方式確定開發者。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均可以申請參加開發項目的招標、拍賣活房屋借貸動。不具備招標、拍賣條件的,可以採取協議方式確定開發者。但開發者確定後,開發主管部門必須將開發者名稱、開發項目及價款等予以公佈。非開發企業被確定為開發者後,應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單項開發企業登記手續。第二十三條被房屋借貸確定為項目開發者的開發企業,與開發主管部門簽訂開發合同、交納開發項目價款、領取開發項目手冊和開發經營許可証後,即取得項目開發經營權。開發企業應當持取得開發項目的證明檔,到規劃和土地管理等部門辦理有關建設手續,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証和建設用地批准書,並到計劃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開發企業未取得開發項目的證明檔而取得規劃、土地等部門批准檔房屋借貸的,其批准檔無效。第二十六條自建自用、非經營性的房地產投資建設項目經計劃部門立項後,建設單位應當向開發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經審查同意並按城市人民政府的規定交納地段差價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費後,方可辦理其他基本建設手續。第二十七條進行房地產開發需房屋借貸要使用城市規劃區內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必須由城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第四章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第二十八條需要進行規劃設計、拆遷安寘、基礎設施建設等前期工作的開發項目,應當由開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完成,也可以委託取得開發項目的開發企業自行完成。https://loan.imb.com.tw/